近日,四川省平武縣紀委監(jiān)委交叉檢查工作組前往響巖鎮(zhèn)鶴亭村回訪時了解到,被截留的6000元集體林地轉讓費已退回社集體,并通過社員代表大會討論后分配給了全體社員。
此前,平武縣紀委監(jiān)委緊盯群眾身邊的不正之風和腐敗問題,成立交叉檢查工作組,選取信訪問題和群眾矛盾較多的鄉(xiāng)鎮(zhèn)進行監(jiān)督檢查,推動解決群眾急難愁盼問題。工作組在走訪鶴亭村時,村民向工作組反映肖家?guī)r社的集體林權歸屬存在問題,10多年前便登記在鶴亭村肖家?guī)r社原社長黃某某名下,其中一筆集體林地轉讓費“不翼而飛”。
集體林權怎會登記在個人名下?集體林地轉讓費是否存在截留挪用問題?帶著疑問,工作組開展實地走訪,與村干部、村民了解情況,同時翻閱臺賬資料,并與當事人黃某某進行核實。
“集體林權是前些年登記在我的名下的,那時很多資料管理不是很規(guī)范,當時登記了就沒管了,起初還想后面轉讓給集體,可后面就忘記了?!秉S某某解釋。
“這份宅基地轉讓協議書簽的是你和王某某的名字,據王某某回憶這是轉讓一處集體林地用于其修建房屋,他給你支付了6000元的轉讓費,這筆轉讓費的去向你清楚嗎?”工作人員問。
“當時他給我的是現金,我原本計劃等過幾天趕集去鎮(zhèn)上銀行存到集體賬戶上,后面我記得我存了……”黃某某言辭閃爍。
“為何后面村集體賬戶上從來沒有收到這筆錢?”工作人員拿出當年近一年的集體賬戶比對流水。
“我當時想集體林權登記在我名下這么多年了,這筆轉讓費就算被我用了,時間久了應該也不會被人發(fā)現,即使發(fā)現了別人只會認為是我自己家林地的轉讓費……”在證據面前,黃某某低下了頭。
經查,黃某某利用職務便利,長期將集體林權登記在自己名下,在此期間違規(guī)轉讓一處集體林地并截留轉讓費用于個人日常開支,最終,黃某某被給予黨內警告處分,相關款項已退回,40.5畝集體林權也變更為村集體資產。
在走訪調查中,工作組發(fā)現響巖鎮(zhèn)還有5個村社集體林權登記在村干部私人名下,涉及畝數266.82畝。掌握情況后,工作組隨即督促響巖鎮(zhèn)黨委政府推動涉及村社及時整改。同時,該縣紀委監(jiān)委舉一反三,在全縣范圍內對集體林權歸屬情況開展排查,進一步防止集體資產流失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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